根据学院“关于申报2023年‘东风奖、风华奖、星光奖及优秀毕业生’的通知”工作部署,我系严格遵照相关评定条例,采取自愿申报,系部审核的流程开展本次评选工作。为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将本次各奖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。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2年5月8日—5月11日,共计3天。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:
系办公室:科院行政楼402、404、406,办公电话:0719-8207912;
系办老师: 龚老师:13636177779,贺老师:13972453788,陈老师:15172294716,聂老师:15926170256,罗老师:13545057989;王老师:13636244710,赵老师:13997712252